疫情影响收入减少 逾期房贷合理延后

发布时间:2024-05-15 作者:惠阳律师 13825405288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惠阳区、大亚湾区具有丰富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经验的邱文峰律师为您提供知识链接:

【律师解析】自2020年8月20日之后受理的案件,利率上限应以借贷合同成立时间点为限。合同成立在2020.8.20之前的,计息期间自合同成立之日至2020.8.19,利率上限适用两线三区的规定,即24%以内为法定之债,24%-36%为自然之债,36%以上的为无效之债(后附具体法律条文规定)。计息期间为2020.8.20至借款返还之日的,借贷合同成立在2019.8.20前,利率上限不超过起诉时一年期LPR的四倍。借贷合同成立在2019.8.20之后的,利率上限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的四倍。

【法律条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施行后,人民法院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本规定。2020年8月20日之后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案件,借贷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当事人请求适用当时的司法解释计算自合同成立到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于自2020年8月20日到借款返还之日的利息部分,适用起诉时本规定的利率保护标准计算。本规定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以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已被修正,即两线三区)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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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红旗 通讯员 王黎明

买房后因收入减少导致房贷断供,银行能否要求贷款者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并对抵押房产主张优先受偿?近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了这样一起案件,驳回了银行的诉讼请求。

法院查明,2018年年底,小侯为买房从某银行贷款52万元,并以所购房产为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办理了抵押登记。2021年11月,因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小侯收入减少,导致其屡次违约,银行向小侯寄送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要求其清偿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共计53.6万余元。随后,银行将小侯诉至法院。

面对银行的诉讼,小侯主动多方筹钱,于2022年3月一审判决前,将逾期款项全部清偿完毕。但因小侯多次逾期,银行认为其不讲诚信,仍要求其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对其提供的抵押房产实现优先受偿权。

一审法院认为,小侯虽在贷款期间累计多次未按约定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构成违约,但诉讼中已清偿完毕所有逾期款项,违约导致的后果与影响轻微,且确有继续履行贷款合同的诚意,其违约行为已得到了纠正,从维护交易稳定的角度出发,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继续履行为宜,故对银行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一审宣判后,银行不服,提起上诉。许昌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二审承办法官表示,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规定,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本案中,小侯违约导致的后果与影响轻微,且其确有继续履行贷款合同的诚意,据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