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驾校暗箱操作 行贿民警数罪并罚

发布时间:2024-06-26 作者:惠阳刑事律师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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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梁成栋

2012年,刘某红经营的驾校成为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考点。2017年1月至2023年1月,刘某红组织刘某文、肇某敏、高某等23人采取修改考试系统后台数据、指使驾校教练员替考、违规给考生佩戴耳机、安装作弊软件、帮助考生远程答题等方式,组织考生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作弊。经审计,2020年1月至2023年1月,该驾校非法收入金额共计1466.72万元。

2020年8月至2023年2月,刘某红为使其驾校考场合同顺利履行和考场学员考试作弊不被监管或被发现后不被追究,向公安民警白某、王某、李某(均另案处理)分别行贿47万元、53万元、90万元。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以行贿罪、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被告人刘某红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5万元。根据其余23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自首、认罪认罚等不同情节,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至5万元,对其中部分被告人宣告缓刑。

编辑:刘海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