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下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不能有死角

发布时间:2024-05-14 作者:惠阳劳动律师 13825405288  来源:中国青年报

惠阳区、大亚湾区具有丰富劳动经济纠纷案件经验的邱文峰律师为您分享下列文章:

“夏季入伏后,温度高、紫外线强,在大太阳下骑车,简直要脱一层皮。”近来,全国多地陆续进入“烧烤”模式,7月11日中午,在北京一座写字楼前,外卖骑手高师傅说,安全头盔、矿泉水和藿香正气水,成了他跑单的“必备神器”。而对于“高温津贴”,包括高师傅在内的多名外卖骑手都表示“没听说过,更没人给发放过”。

根据2012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摄氏度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不同于电力、建筑、环卫等传统职业的户外劳动者,近年来随互联网经济迅速发展起来的外卖骑手、快递小哥、网约工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虽同样在高温下从事露天作业,但他们中的部分人并未享受到相关政策红利,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7月8日,在上海市总工会、普陀区总工会指导举办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互联网平台企业协商恳谈会上,诞生了上海首份平台企业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民主协商纪要,其中提到,加强构建送餐员安全防护体系,精准掌握极端恶劣天气,相应适时调整配送机制,保障送餐员配送安全;提供夏季关怀物资,为各站点配备防暑降温用品,做好外卖送餐员夏季防暑工作等。

一家外卖平台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整体看,外卖骑手的高温津贴发放情况比较复杂,平台正在探索中。外卖骑手分为专送、众包等多种用工形式。据了解,一些外卖平台代理商会为签约骑手发放高温津贴,众包骑手则大多没有。

浙江省的室外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月300元,发放时间为6-9月,签约骑手可享受这一政策。广东东莞的专送外卖骑手6-9月每月可领到约400元的高温津贴。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从深圳市总工会了解到,深圳的外卖平台站点会为骑手提供饮用水、西瓜、绿豆汤等解暑物资,并发放1.5升大容量水杯,还备有冰袖、藿香正气水、清凉油、退热贴等防暑用品。不过,站点发放的高温劳动保护用品,只提供给与平台站点签约的专送骑手,以众包形式灵活就业的兼职骑手无法领取。

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研究员韩容分析称,虽然众包等灵活就业兼职骑手并未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法律法规并未强制要求企业向外卖骑手、快递小哥等支付高温津贴,但“在相关部门政策文件倡导和鼓励下,企业应当给予这部分外卖骑手适当补贴,为他们配备相应的防暑降温物资,最大限度地减少高温酷暑而引发的职业病危害”。

韩容指出,针对外卖骑手、快递小哥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人社部等8部门于2021年共同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要求企业对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承担相应责任。同年,市场监管总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落实网络餐饮平台责任切实维护外卖送餐员权益的指导意见》指出,外卖送餐员在法定节假日、恶劣天气、夜间等情形下工作的,应对其适当给予补贴。

“对于外卖骑手等在高温下露天作业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给予他们‘真金白银’的保障和人文关怀,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应有之义。高温下的权益保障不能有‘死角’。”韩容建议,除了通过修改法律完善制度,为在高温下露天工作的骑手提供劳动保障外,还要加大防暑降温公共设施和服务的配置,平台企业也要考虑在高温天气里,优化算法,降低骑手的劳动强度。

北京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潘丽丽认为,对平台从业者给予保护是全社会的责任,国家应当将众包员工的社会保障纳入保护范围。

中国青年报北京7月12日电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李桂杰 吴晓东

编辑:莫亚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