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典型案例推动做实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篇

发布时间:2024-05-14 作者:邱文峰律师 13825405288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和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最高人民法院自2024年2月18日起,从推动形成调解工作新格局、做实指导调解业务职能、推动打造调解特色品牌、推动做实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的角度,分4批陆续发布“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典型案例。今天发布推动做实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篇。

  推动做实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篇

  【案例236】辽宁省新民市人民法院大民屯人民法庭:抓前端推农事合规 治未病促乡村振兴

  【案例237】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永宁人民法庭:育苗工作法指导调解 宁心调解圈赋能苗业

  【案例238】浙江省嵊泗县人民法院嵊山人民法庭:共建共治 推动涉渔纠纷专业化解

  【案例239】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小岗村人民法庭:推动产业园内纠纷就地化解 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案例240】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塘山人民法庭:推动做实专业化调解 打造道交诉源治理新阵地

  【案例241】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唐江人民法庭:聚焦家具特色产业 搭建行业调解新平台

  【案例242】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姚家人民法庭:打造“全流程”调解新模式 促推劳动争议诉源治理

  【案例243】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观沙岭人民法庭:深耕诉源治理 “面线点”三位一体 推动司法服务金融迈向新台阶

  【案例244】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沙井人民法庭:以特色法庭建设、专业化审判为抓手 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

  【案例245】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廿里铺人民法庭:“睦邻”调解物业纠纷 联动共促诉源治理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36号

辽宁省新民市人民法院大民屯人民法庭

抓前端推农事合规 治未病促乡村振兴

  辽宁省新民市人民法院大民屯人民法庭位于新民市东南部,辖区面积510平方公里,人口15万,粮食蔬菜种植和畜牧鱼类养殖产业发达,是东北最大的蔬菜产销对接集散地和北方淡水鱼销售集散地。大民屯法庭立足辖区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树立“未病先防”工作理念,探索“六全六员工作法”,全力化解农业生产销售领域矛盾纠纷,服务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2023年被评为辽宁省第一批“五化”和示范人民法庭。

  一、参与基层治理,多元联动排查“治未病”

  一是扩展基层联动覆盖,完善涉农前端治理。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有效开展“四所一庭”协同联动,广泛联络人社、自然资源、水利、农业等职能部门,畅通涉农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渠道,服务保障辖区农村农业发展。2023年联动开展化解工作5次,集中调处涉农纠纷30余起。

  二是构建立体解纷网络,推动司法资源下沉。与辖区5个乡镇、75个行政村建立纠纷联调联动工作机制,设立3个“法律工作站”,构建“村治保主任+驻站法官”+“村委会+法庭”+“人民调解员+速裁法官”的三维立体解纷网络,大力推行上门调解、法律咨询、诉讼引导,走到群众身边“望闻问切”。2023年,辖区前端化解矛盾纠纷400余件,成功调处300余件,有效防止2起“民转刑”恶性事件的发生。

  三是探索“六全六员工作法”,积极服务无讼乡村建设。系统提出“全面倾听群众呼声,做好民意诉求收集员;全面进行矛盾排查,做好纠纷平息调解员;全面提供法律咨询,做好诉讼活动服务员;全面指导人民调解,做好多元解纷协调员;全面开展法治宣传,做好提升理念引导员;全面助推守法守纪,做好示范引领模范员”的工作要求,大力推动辖区无讼村居建设,目前辖区已建成“无讼村”25个。

  二、加强调解引导,司法指导支持“强疗效”

  一是探索完善先行调解机制。认真落实《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司法厅关于协同推进矛盾化解工作的意见》,加强释明引导,推动当事人优先选择人民调解化解邻里纠纷、土地承包经营及征收补偿等9种特定类型纠纷。2023年推动人民调解成功化解纠纷300余件,有效减少诉讼增量。

  二是司法保障调解协议履行。依法开展司法确认、适用督促程序,积极倡导当事人依法申请司法确认,就包含金钱给付内容的调解协议申请支付令,切实保障调解协议得到履行、当事人合法债权及时实现。2022年以来,确认调解协议有效近百件,发出支付令39件。

  三是加强指导人民调解针对性。从常规性法律知识到类案调处指引,积极开展定期分类指导,坚持每季度组织调解员集中培训1次。协调农业协会开展权利义务评价,为涉及农业技术标准的矛盾纠纷调处提供科学、准确的行业标准,有针对性地指导人民调解在农业产业发展领域规范、专业的开展化解工作。

  三、服务涉农主体,建设法治乡村“防复发”

  一是建立高危主体名录,开展涉农隐患排查。重点关注涉农企业、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等农业主体,已建立包括13个种粮大户在内的高危主体名录,通过立体解纷网络进行农产品销售安全合规审查和经营风险分析指导,2023年集中排查化解水产品买卖隐患200余起,有效防范大宗农产品交易风险,维护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

  二是关注涉农重点领域,积极实施法治帮扶。深度调研走访辖区农业产品交易集散中心,收集整理农业企业经营管理问题,制作发放涵盖种子交易、农业种植、农产品买卖、物流运输、产品质量等农业经营领域常规案例解读以及各类合同订立要素指引的《涉企纠纷问答100问》,配合交易主体座谈会现场答疑,助力农产品交易市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有效维护农业主体合法权益。2023年召开座谈会21次,为市场主体提供建议方案30条。

  三是深入田间地头,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入村入户”开展巡回审判、以案说法,依靠“地缘”“人缘”发挥庭审示范作用,“防未病”抓早抓小抓苗头,“治已病”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不断增强基层干部群众依法办事能力,有效提升村居法治建设水平。2003年,大民屯法庭开展巡回审判130余次,及时发现并成功化解纠纷70余件。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37号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永宁人民法庭

育苗工作法指导调解  宁心调解圈赋能苗业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永宁人民法庭辖区以苗圃种植为特色。近年来,永宁人民法庭传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法润乡土”司法品牌和“宁心工作室”调解平台,形成指导调解“育苗工作法”,打造体现苗木特色、贴合苗农生活的“宁心调解圈”,为苗木经济赋能。四万多亩苗田带来年均3亿多元可观收入,产业从单一苗木繁殖向园林绿化、旅游景观等多业态发展,以高质量转型带动群众富裕富足。

  一、控源选苗,搭设指导架构

  一是打造指导调解中枢。依托“宁心工作室”,在所辖村居社区设立27个“宁心巡回工作室”,线上线下结合,通过法官有约、法官预约等方式做实指导调解。2023年,“宁心巡回工作室”接待苗农、苗企289人次,指导调解涉苗纠纷186件,调解成功152件,参与诉中调解30余次,为苗企和苗农挽回经济损失237万元。

  二是创设矛盾预警员。将辖区群众按每150-200户或者户数较少、苗农较集中的小组划分为1个微网格,从中选聘矛盾预警员101名,随时反映涉苗纠纷动态,协助网格员、调解员调解。2023年,预警员反映涉苗纠纷信息262条,实现诉前化解200余件。

  二、结对育苗,提升调解能力

  一是结对联络,定向指导。深度融合“法官进网格”“大走访”工作,结对法官走进田间地头、苗木市场定期巡回指导人民调解,邀请结对调解员旁听庭审,传授调解技巧。2023年,开展涉苗纠纷现场调解培训指导26次,邀请相关人员旁听庭审40余次。

  二是首联负责,全案跟进。首次对接的法官对相关纠纷进行调解指导,如调解不成则由该名法官直接负责案件审理。就某涉苗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调解员主动联系结对法官寻求调解指导,调解不成立案后,结对法官在前期调解基础上,邀请调解员共同参与案件审理,最终妥善化解,厘清因苗木生长导致村落土地分界模糊问题。该案被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和《人民法院报》宣传报道,改编的微电影《林里》获评第十届“金法槌奖”微电影类三等奖。

  三、联动移苗,充实调解力量

  一是“法庭+苗业协会”联动。延伸苗业协会合作,做实行业性调解;吸收苗木专家、具有威望的苗木合作社负责人加入特邀调解员,打造具有专业特色的“宁心调解圈”。目前,人民法庭有涉苗纠纷常驻调解员1人,特邀调解员8人,1人获评市先进人民调解员,多人获评区十佳调解员。

  二是“法庭+办所居委”联动。与综治办建立研判会商机制,每季度报送涉苗纠纷动态。与派出所建立联合调处机制,共同走访排查,双向预警通报重大涉苗隐患。与司法所建立调解联络机制,共同指导管理矛盾预警员、调解员。围绕“无讼村居”创建,指导组建以“五老”人员为主体的村居委调解团队,服务“苗耕”“苗经”“苗旅”,做到“小纠纷不出村”。侯冲社区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青山村被评为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

  四、深耕护苗,巩固调解成果

  一是优化工作流程,开设“绿色通道”。对辖区涉苗纠纷优先办理、优先调解、优先确认。坚持“三个便于”原则,依托“融合法庭”将案件审理搬到田间地头,现场查勘与开庭调解相结合。2023年,审结涉苗纠纷司法确认案件46件,巡回审判、调解83次。

  二是延伸司法职能,预防纠纷复发。主动深入林业场站、苗木合作社、种植基地等开展法治宣讲,为重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助力打造标准苗木种植示范基地、精致家庭农场515亩。对于审结的涉苗纠纷,指派专职专人回访跟踪,及时了解案件成效、群众满意度及履行情况等,排查复发风险。2023年,人民法庭走访辖区重点苗企、合作社、家庭农场38次,开展涉苗普法讲座8场,旁听群众300余人次,发放便民联系卡、法律宣传单500余份。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38号

浙江省嵊泗县人民法院嵊山人民法庭

共建共治 推动涉渔纠纷专业化解

  浙江省嵊泗县人民法院嵊山人民法庭地处舟山群岛东北部,是我国最东边的海岛人民法庭,辖区万亩贻贝养殖基地被称为“海上牧场”,是中国首批受欧盟保护的地理标志之一。嵊山人民法庭主动融入海岛基层治理体系,推动构建涉渔纠纷专业治理格局,协同就地化解渔业生产、水产养殖等各类纠纷,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不出岛。近年来,辖区民事纠纷成讼量每年稳定在50件以下,指导专业解纷等参与基层治理工作经验多次被中央电视台、《人民法院报》《浙江日报》等媒体报道。

  一、共建海岛治理体系,织密涉渔纠纷调解网

  坚持党建引领,聚焦庭所共建、三级联动、资源共享,推动涉渔纠纷化解体系融合互促。

  一是横向依托“庭所共建”,推动渔业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由镇党委牵头构建矛盾纠纷排查机制,人民法庭与边防、综治、渔农办、工会、劳动保障等协同联动,定期排查辖区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实现信息互联互通、纠纷适时会商、矛盾联防联控。

  二是纵向借助“百年渔场调解中心”,实现矛盾化解三级联动。推动构建“一般纠纷村社归口调、疑难纠纷部门联合调、重大突发纠纷镇百年渔场调解中心组织调”的涉渔纠纷大调解格局,按矛盾纠纷类别明确联合调处责任单位,夯实三级联动基础。2021年以来,“百年渔场调解中心”组织化解各类涉渔重大纠纷80余件。

  三是深化“多跨协同”,探索渔区治理新路径。融合综合行政执法指挥中心、乡镇综治平台、派出所指挥室等平台数据,建立涉渔纠纷递进化解“五级”网络体系,对在站、场、码头发生的各类纠纷,以“及时录入、精准识别、分流推送、逐级化解”形式,实现“纠纷就近解”,提升化解实效。

  二、共促海岛治理效能,凝聚渔区行业自治力

  紧扣“无讼”理念前移关口,为渔业自治能力提升,提供全方位调解指导。

  一是引导渔民自我治理。以海上牧场调解室、贻贝产业特色共享法庭为平台,广泛吸纳养殖大户、乡贤、“渔嫂”等渔业力量,共同参与涉渔纠纷化解。2021年以来,海上牧场调解室化解涉贻贝矛盾纠纷72件。

  二是深挖海岛解纷力量。聘请有威望的党员、“船老大”为特邀调解员,形成“流动调解船”等“海陆联盟”,把解纷触角延伸至海上、渔船及牧场。在村社书记中培育渔业“法治带头人”,提升基层组织化解纠纷能力,实现渔业纠纷海上解、就地解。

  三是提升渔业治理效能。全面升级“法官+服务”金名片,以每月定期走访和共享法庭实时在线交流的形式,常态化联系行业协会、养殖户,提供贻贝买卖要素审查、法律风险提示等法律服务,开展针对性指导。在贻贝养殖中,面对环保浮球升级引发的质量纠纷,通过走访养殖户和浮球生产企业,就行业质量标准问题提出司法建议,推动市场监管部门制定浮球生产行业标准、生产厂家明确企业标准,从源头上消解纠纷。

  三、共享海岛智治成果,做优海岛解纷大服务

  立足渔区生产规律及岛民实际需求,提供纠纷化解、诉讼服务等便利,形成海岛渔区特色解纷模式。

  一是数字赋能打造“线上”离岛调解平台。针对海岛交通不便、岛民智能技术运用能力弱等现状,推进“E讼服务”等数字应用,通过分布在三个岛上的12个服务点位,打造诉前诉中诉后全过程离岛解纷“线上”平台,构建成本最低、用时最少、效率最高的离岛调解模式,帮助渔区居民足不出岛纠纷云端解。2021年以来,提供涉渔涉海跨域网上立案、在线调解、远程开庭等服务500余次,协助线上化解海事、渔事等纠纷200余起,近年来人民法庭办理的涉渔案件调撤率保持在75%以上。

  二是发挥巡回审判以案指导解纷功能。尊重渔业生产规律,适应性调整“日常”工作时间和“常规”工作地点,探索利用伏季休渔期渔船归港、夜间渔民返航等时间节点错峰开庭,主动上码头、登渔船、进桁地开展巡回审判,在“候潮开庭”“船头审案”中向渔民群众普法,培养自我解纷法治意识。

  三是因海制宜创新“1234调解法”。针对渔区多发案件类型,创新“1234调解法”,分类打造一个调解思路、两种调解方式、三维疏导角度、四情调解力度,逐类辅导,提高各类社会力量参与涉渔纠纷预防化解专业能力。人民法庭根据纠纷成讼情况制定《贻贝买卖合同签订指南》,并印制成册供全域贻贝养殖企业参考。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39号

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小岗村人民法庭

推动产业园内纠纷就地化解 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小岗村人民法庭以中国农村改革发源地——小岗村命名,辖区覆盖6个乡镇、86个行政村,面积910平方公里,人口26万人,内有安徽省最大的硅工业园暨凤宁现代产业园。凤阳县是著名的“石英之乡”,丰富的石英砂资源覆盖面积达80平方公里,远景储量在100亿吨以上,其中二氧化硅含量达99%以上,储量、品位和开采价值均居全国第一位。福莱特、亚玛顿、南玻等一批头部企业落户凤宁现代产业园,与凤玻、确成硅等企业形成集聚。小岗村法庭始终秉持着“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大包干精神,不断更新司法理念,做实纠纷调处指导工作,搭建解纷平台,推动纠纷在产业园内化解。近三年来审结各类案件1200余件,2020年荣获“全国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一、建机制,化解矛盾纠纷于萌芽

  一是构建纠纷精准定位机制。针对矛盾产生具有随机性、多频性特点,搭建“乡镇-街道-社区-园区”沟通联络机制,将辖区6个乡镇、86个社区、行政村和相关园区企业全部纳入多元解纷工作网络和矛盾预警系统。

  二是搭建第一时间响应解纷机制。法官引导一线网格员及时发现化解纠纷,如遇到处理不了的纠纷时,网格员便通过“三进”平台联系法官,使得法庭第一时间掌握纠纷动态,及时发起或提供工作协作,专业引导、及时调处,共同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是深化辖区“重大事项咨议机制”。聚焦淮河干流整治、花园湖行蓄洪区工程、园区土地房屋征收等重大工程、重要工作,对可能引起的矛盾纠纷,以参加党政联席会议、专项会议、会商咨询等方式提前介入,协助提高行政行为质量效率。2023年以来,法庭列席乡镇、园区管委会重点会议21次,接受工作咨询25次,现场化解群体事件8起。

  二、强队伍,夯实多元解纷根基

  一是以法庭为中心,建立服务辖区企业矩阵。成立涉企案件审理专业审判团队,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理论知识实时更新,政治素养和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

  二是以调解员为补充,多维度促进案结事了。有1名调解员常驻法庭,2023年以来诉前调解案件51件。从院校、社区选聘7名具有教育学、心理学专业知识人员担任陪审员,适时为当事人提供心理疏导,及时进行危机干预,培育良好家风、民风、乡风。组织开展辖区人民调解员专业培训6次,通过定期培训以及观摩法官调解等方式,提升调解员工作水平。

  三是以联动为抓手,推动解纷力量全覆盖。以法庭为基础(“1”),联合乡镇政府、司法所等相关行政职能部门、专业行业调解组织等社会力量(“X”)共同参与“1+X”联动网源头解纷机制。与妇联、派出所、司法所等机构建立家事案件调解中心,共同做好案件办理工作。2020年以来,妇女工作者和心理专家参与办理家事案件51件次,形成家事调查报告16份。

  三、聚合力,以“善为”促“善治”

  一是做好“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积极提高案件审判附加值,设置“庭审教育”环节,针对查明的当事人违法、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当庭批评教育,作出否定性评价,当事人当庭认错或者表态率达100%。

  二是提升条线审判质效。2023年,运用巡回审判,推动涉企商事案件快速、高效办理,审结商事案件350余件;推进行政争议诉前化解,对涉及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行政补偿等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行政争议案件,化解纠纷15件;助推破产企业出清,推动凤宁现代产业园内某橡塑公司招商引资合同解除等遗留问题一并解决。

  三是开展“滴灌式”精准普法。针对辖区企业“急难愁盼”,定期对涉诉企业进行回访,为企业量身定制《合同订立的法律风险防控》等涉企纠纷宣传手册5期,发放3000余本。坚持“法律套餐”、信息“馍馍”每案推送,2022年以来,累计派发达5000余份,深受当事人欢迎。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40号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塘山人民法庭

推动做实专业化调解  打造道交诉源治理新阵地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塘山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于2021年1月成立“南昌市交通事故速裁法庭”“南昌市交通事故多元解纷中心”,集中调处南昌市8个中心城区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做实道交领域纠纷专业化调解,交通事故纠纷就地化解率和诉前调解率逐年上升,2023年所辖区域交通事故纠纷涉诉率首次呈现下降趋势。先后获得全省市域治理现代化“创新实践案例奖”“全省优秀法庭”等省市荣誉5项。

  一、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主动融入源头解纷格局

  一是建立调解联动协作机制。市委政法委牵头出台《关于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一体化处理工作机制。运用“道交一体化平台”,在线集约集成人民调解、行业调解、法律工作者等解纷力量,对不同阶段纠纷分工协作,人民法庭助力、指导、支持各类解纷力量发挥作用,推动凝聚纠纷化解合力。

  二是做实做优专业调解中心。“南昌市交通事故多元解纷中心”是市综治中心所设专业性调解分中心,江西省保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派驻5名行业调解员轮值法庭,另吸收3名特邀调解员及2家律师事务所公益律师进驻,为群众提供菜单式诉前解纷服务。

  三是强化非诉讼纠纷解决指引。协调推动8个中心城区交警大队或综治中心设立调解点,与各区事故处理中队、司法所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在调解点公示非诉讼纠纷解决流程、优点以及调解员名册,印发《先行调解告知书》,鼓励当事人优先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三年来,共调解交通事故纠纷5567起,调解成功3337起,调解成功率近60%。

  二、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履行指导调解法定职能

  一是推动做实人民调解。支持各区司法局建立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吸收退休政法干警、社区退休干部、法律工作者等担任人民调解员,派驻各调解点就地接收调解申请,将调解效果纳入考核,进入执行程序的调解案件列入负面清单。诉前调解团队常态化组织调解员培训、业务指导,做好诉调对接等职能。

  二是推动开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推广法保联动合作,指导16家保险分支机构开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对重大疑难复杂纠纷依法提出可能适用的法律依据以及相应裁判尺度。每年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保险行业参与诉源治理相关数据,提出工作建议,促成调解标准统一。三年来,涉保险行业道交案诉前调解率平均每年上升近5个百分点,2023年平均调解率突破60%。

  三是强化调解工作法治保障。打通司法确认对接线上平台,各调解点人民调解员通过“道交一体化平台”一键推送申请司法确认,已受理司法确认案件966件,确认有效960件,有效率达99.38%。规范鉴定前置,吸收16家鉴定机构进驻“道交一体化平台”,培训人民调解员在法官指导下主持诉前鉴定流程、鉴定意见出具后的赔付试算等。人民调解员共完成诉前在线委托鉴定1124件,鉴定后调解成功率超80%。

  三、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实现政通人和解纷效能

  一是开展数据分析研判。对纠纷类型、特点及成讼原因进行大数据研判预警,发布涉保险案件白皮书。针对超标电动车安全治理、未成年学生驾驶电动车警示、规范保险理赔流程等发出司法建议书17件,反馈率和采纳率100%,相关部门因此开展大型专项整治活动3次,制定整改措施16条。

  二是发挥案例示范引领作用。制发停运损失、涉刑案件、脱保案件、交通事故证明等常见多发类型案件《诉前调解指引》,实现一类目一指引。定期向各调解点刊发《道交类案典型案例选》,引导参照示范案例解纷。

  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联合人民调解员深入交通事故发生率高、涉诉率高的城区开展普法宣传、释法答疑。在官微开设“道交法律小讲堂”,每周更新典型调解案例,联合新媒体平台开展法律宣传周、金牌调解员访谈以及展现新时代人民法庭司法调解风采的大型直播活动3次,普及调解优先理念和诉前解纷优势。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41号

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唐江人民法庭

聚焦家具特色产业 搭建行业调解新平台

  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唐江人民法庭围绕辖区家具特色产业集群,积极延伸司法职能,搭建“泛家居行业调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设立“园区法治服务工作站”,依托“双进双促”工作机制全覆盖进站进群,强化调解与诉讼对接机制,将行业解纷做深做细,诉源治理做好做实,诉调对接做优做全,全力搭建“烦事优解˙诉事优办”新机制。2023年,人民法庭处理涉企纠纷同比下降13.1%。

  一、立足预防,搭建“一站式”行业调解新平台

  坚持预防在前,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联合区工商联、市场监管局、家居服务中心、家具协会在家具集散地设立“泛家居行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充分发挥区工商联服务中小企业、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市场、家居服务中心对接落实政策、家具协会联系企业的优势,由人民法庭指导,各单位派员常驻中心实地化解矛盾纠纷。中心聘请3名本地籍外地律师进行远程视频调解,将“一站式”便捷司法服务前移,搭建行业调解实质化运行平台,构建行业多元解纷协同机制。人民法庭组织行业调解员常态化开展调解技巧、法律知识、企业合规专题培训,并对履职情况进行年度考核激励。2023年,中心共化解矛盾纠纷1641起,其中通过远程视频成功化解543起,接待群众咨询1763人次,开展专题培训23次。

  二、立足调解,创建“一体化”诉前调解新机制

  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把调解贯穿预防化解工作始终。推行“一站式服务、一体化解决、一次性到位”工作方法,在唐江、龙华家具集聚区设立“园区法治服务工作站”,加强与当地矛调中心、诉源治理中心衔接协同,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机制平台,推动“两所一庭”治理领域信息共享,通过上门调解、巡回审判、公开审理、普法宣传等方式,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依托区委政法委开展“双进双促”专项活动,人民法庭全体干警全覆盖进乡镇综治群、村务公开群,与乡镇政府、派出所、司法所以及村居委会等建立联动机制,对矛盾纠纷分析研判,给出化解最优方案,2023年联合化解矛盾纠纷156起。择优聘请12名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村居委会工作者、退休职工、乡贤等担任特邀调解员参与诉前调解,每季度组织调解员深入辖区开展调解业务技能比赛,激发调解能手工作积极性,其中特邀调解员朱同友“背靠背”调解、特邀调解员伍卉“不厌其烦、以心换心”方法等赢得群众高度认可。

  三、立足法治,形成“全链条”诉调对接新模式

  坚持把行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方式纳入法治轨道,立足依法自愿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受理、及时判决。完善“诉前引导——纠纷调处——司法确认——诉讼断后”全链条诉调对接模式,实现“一窗进、多元调、可跟踪、有闭环”。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涉企案件,分流至特邀调解员和行业、商会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做到应调尽调、能调尽调、调中有判、判中有调,力促既解案结、又解心结。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调解不成功的案件则及时转立案,简案由速裁审判团队快速审理,依法简化诉讼程序,推行庭前调解或一次开庭审结,让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在法律框架下辨是非、在权利义务统一中判对错,从根本上定分止争、实现和谐。做实诉讼风险提示工作,及时告知当事人诉讼、举证、执行风险,以及滥用诉权、恶意诉讼、无理缠访闹访法律后果,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2023年,人民法庭成功化解多起涉众型纠纷,调解自动履行率达78.6%,案源治理、执源治理取得实效。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42号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姚家人民法庭

打造“全流程”调解新模式 促推劳动争议诉源治理

  2021年5月起,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姚家人民法庭集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在劳动争议预防化解“全流程”中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履行指导调解法定职能,实质化解纠纷。2022年,辖区用工主体增加近2万户的情况下,劳动争议案件总量下降30%,调撤率升至45%,发改率降至2.7%,实现零上访,为辖区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营商环境优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一、调解指导覆盖“全流程”,诉源治理形成闭环

  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在劳动争议“萌芽、诉前、诉中、判后”四个阶段积极履行支持和指导调解法定职能,打造调解指导“全流程”,形成诉源治理闭环。

  一是职能向前延伸,消解劳动争议于萌芽。“走出去”加强解纷指导,主动宣讲劳动法规,对用工风险重点企业进行走访,帮助完善用工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内部调解机制建立。把企业家、高校毕业生、部队转业人员“请进来”,邀请观摩庭审,召开座谈会,培育和谐劳动关系与理性维权理念。累计印发《劳动争议知识问答》《劳动争议诉讼指引》等宣传手册5000余份。

  二是端口前移个别指导,化解劳动争议于诉前。端口前移至劳动争议的协商、调解、仲裁阶段,发挥法律专业优势,加强对调解工作的引领与指导。提前介入重大群体性案件的诉前调解,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与仲裁委员会、调解组织协同联动,将劳动争议化解于诉前。

  三是诉中业务指导,穿透式思维消除衍生诉讼。加强业务培训,指导调解员善用穿透式思维找准纠纷根源,实质化解纠纷。

  四是判后跟进指导,司法建议预防同类争议。总结企业用工管理和争议协商调解机制建设不足,有针对性提出司法建议,预防和避免同类型纠纷反复发生。

  二、推动各类调解深度融合,多元解纷形成合力

  发挥司法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促成各类调解机制深度融合、有机衔接,形成劳动争议大调解工作格局。

  一是推动“四调联动”,形成调解合力。打造劳动争议多元解纷平台,实现企业调解、工会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协作与联动,设立联络员,互相派驻调解人员,促推各类调解组织优势互补,形成解纷合力。

  二是统合“四轮调解”,保证调解成效。引导企业内部调解委员会对劳动争议进行首轮调解,指导工会进行第二轮调解,支持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第三轮调解,最后由法庭组织第四轮调解。辖区每年劳动争议总量5000件左右,在法庭指导和帮助下,经企业内部调解、工会调解、仲裁调解后,争议化解率达75%。

  三是聚合“四方力量”,释放调解效能。针对企业、工会、仲裁促成调解的纠纷,劳动法庭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分析反馈调解协议确认情况,放大调解示范效应,提升公众对调解工作的接受度与信任度。

  三、打造专业化调审团队,实质化解贯穿始终

  发挥专业化调解审判优势,把实质性化解贯穿案件审理始终,案件质效大幅提升,调撤率从劳动法庭成立前不到10%提至45%,同比二审发改率从20%降至2.7%。

  一是针对调解员组织专业化业务培训,增强调解技能。劳动法庭共有两个劳动争议专业化调审团队,定期组织调解员旁听庭审,帮助熟悉审理思路;通过发布《劳动争议审判白皮书》,制发常见纠纷指导案例,提高调解员专业化水平。

  二是聘请退休法官,充实调解队伍。自2022年起聘任省、市、区三级法院退休法官担任特邀调解员,充分发挥深厚法律功底和丰富司法经验,高效化解疑难复杂劳动争议。

  三是深入调研纠纷成因,做到案结事了。注重引导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查找纠纷成因,识别劳动者、用人单位真实诉求,综合考虑双方情况,由调审团队牵头制定“一揽子”调解方案,实质化解纠纷。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43号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观沙岭人民法庭

深耕诉源治理 “面线点”三位一体

推动司法服务金融迈向新台阶

  2021年以来,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观沙岭法庭(金融法庭)不断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耕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以面连线、以线促点”推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自运行以来截至2023年11月30日,法庭诉前调解立案26514件、调解成功16333件(含撤回15125件,出具民事调解书、司法确认书1208份),调解成功率61.6%,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工作成效十分明显。平台建设成效得到省政协领导批示肯定,并获最高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月报推荐。

  一、“面对面”司法服务,提升前端预防精准度

  一是服务保障精细全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由院领导带队走访调研辖区金融企业,下沉“诉源”开展“订单式”司法服务,进一步找准服务辖区金融企业的着力点。2021年以来,召开或参与以金融风险防控、诉源治理等为主题的研讨会、座谈会30余次,现场征求金融企业对增强司法能力、提高诉讼服务质量的意见建议,持续加大司法供给。

  二是法治宣传精准到位。开展示范性庭审和调解,邀请同类案件当事人现场旁听,促进当事人选择和解或调解,实现“审理一件,化解一片”的效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诉源治理调研,广泛宣传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的有益经验,提升社会公众对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的认知度和信任度。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加大对防范电信诈骗、套路贷、非法金融保险产品普法力度,深入推进“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送法进校园”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宣讲活动14次,推送公益广告、视频等28条,提高全社会防范意识。

  二、“线连线”汇聚力量,提升矛盾化解专业度

  一是凝聚解纷合力。2022年6月,联合区司法局、区金融事务中心、观沙岭街道办事处共同制发《岳麓区人民调解化解金融矛盾纠纷工作方案》,成立金融矛盾纠纷调解室,开展信用卡、小额信贷等消费金融领域纠纷的诉前调解工作。截至11月底,依托“总对总”调解机制,畅通与湖南省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长沙市岳麓区中小企业协会调解工作站衔接渠道,分流金融案件1860件。优化与金融企业全覆盖的诉调对接机制,以立案前委派、立案后委托、诉中邀请等方式,推行“示范判决+专业调解+司法确认”的全链条纠纷多元化解模式。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指导,累计举办业务培训22次、培训人数200余人次。

  二是突出信息支撑。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打造跨地域、低成本、高效率的线上解纷模式。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全部在线录入,一键完成人民调解平台案件委派。采用人脸、短信等信息手段核实当事人身份,对调解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实现调解全程留痕,确保调解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安全性。

  三、“点对点”前移端口,提升司法保障贡献度

  一是突出重点治理。在矛盾多发银行机构成立驻银行诉源治理工作站,共建共治,在线通过人民调解平台申请司法确认,通过“驻点调解+司法确认”模式,进一步节约化解纠纷成本,实现“一站式”解决金融纠纷。仅驻三湘银行诉源治理工作站自今年7月正式运行以来,调解成功1066 件,标的额高达27477万元,纠纷化解平均时限缩短3天,单日最高完成司法确认21件。

  二是加强问题研判。针对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向所涉金融机构提出包括完善签约流程、规范催收行为、降低综合费率、建立增量债权追索节点前置机制等建议30余条,推动实现风险源头防范。主动运用审判大数据预警金融领域苗头性、倾向性风险,及时与有关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沟通,助力形成金融审判、行政监管、自主预防相融合的金融风险防范合力,提高纠纷解决效能。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44号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沙井人民法庭

以特色法庭建设、专业化审判为抓手

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沙井人民法庭充分利用集中审理全区道交事故纠纷案件优势,打造“类案专审”特色品牌,积极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构建多部门联动、多元化调解、专业化显著的“道交一体化”诉源治理模式,2020年以来,全区发生交通事故共33.8万件,经过全链条调解、分层过滤,进入法院仅占交通事故总量的1.2%,源头化解大量矛盾纠纷,有力提升司法服务水平,精准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

  一、构建全链条、分层过滤的“道交一体化”调解体系

  一是强化部门联动。主动与公安、司法行政部门及保险纠纷调解机构沟通协商,建设“道交一体化”机制,签署合作备忘录,对各部门权责分工以及人力、物力保障等具体问题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全链条调解。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总结经验、研讨解决实践中出现的难题。

  二是实行分层递进式调解模式。制定道交纠纷案件办理工作指引,实行分层递进式调解模式,交警在事故现场认定责任时,优先引导至保险理赔程序协商解决,推进绝大部分纠纷通过保险协商理赔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公安交警部门组织开展三方调解;调解不成的,司法局派驻人民调解员再组织调解。经过全链条调解、层层过滤,进入法院纠纷仅占交通事故总量的1.2%,且多为涉人身损害、停运损失等复杂纠纷。

  三是坚持全流程调解。遵循自愿原则,立案前由专业调解员、特邀调解员组织诉前联调,2020年以来成功调解1352件,成功率34.7%;调解不成进入诉讼环节后,法官及法官助理亦组织调解,诉中成功调解1428件,诉中调解率34.2%,实现案结事了;通过判决结案2527件,仅占全区交通事故0.7%,有力促推源头治理。

  二、全力打造专业化、精细化调解员及审判队伍

  一是组建专业化调解队伍。与辖区司法行政、交警部门以及保险纠纷调解机构合作组建专业化调解队伍,在交警事故中队、沙井人民法庭设立调处工作室,作为联动对接工作平台,推进诉调对接向前延伸。目前调处工作室共有26名调解员,其中专业调解员25名、心理辅导员1名,有力提升调解员专业化水平。

  二是实行精细分工。涉及保险理赔的纠纷由保险行业调解员负责,情绪激动的当事人由心理协会特邀调解员进行疏导,其余纠纷交由人民调解员组织调解。人民法庭认真落实指导调解职能,定期组织培训,积极派员指导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开展工作,不断提升调解队伍能力水平。大力推进调解、司法确认一体化,与辖区2个街道司法所、交警部门调处工作室实现网上调解、司法确认对接,调解协议达成后,当事人可以在线申请司法确认。

  三是打造专业化审判队伍。组建专业化审判队伍,规范办理流程,统一司法裁判尺度。建立健全评估鉴定前置及预分案机制,专门法官负责指导诉前调解、诉前鉴定等工作,提升道交事故纠纷审判质效。定期与交警部门开展业务交流,统一事故认定标准,道交事故纠纷上诉率、发改率均明显下降,精品培育取得较好成效,1件案件入选《中国法院2023年度案例·道路交通纠纷》。

  三、持续推进“道交一体化”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一是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作用。推进行业自治、服务基层社会治理,近年来发出司法建议4份,针对司法鉴定机构存在不规范行为等问题发出的司法建议获评全市法院优秀司法建议,针对较多车主不知道停运损失不在机动车保险范围内的问题发出司法建议,被《人民法院报》等媒体报道。

  二是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近两年深入各社区开展道交事故纠纷宣传20余次,通过巡回审判、媒体推送道交典型案例等方式,不断提升群众法治意识,推进减少矛盾纠纷发生。

  三是积极加强联合宣传引导。交警部门处理道交事故时发放“道交一体化处理机制”宣传卡,保险监管部门在保险单证、客服短信中提示保险行业纠纷调解途径,引导更多纠纷通过调解方式解决。针对涉骑手交通事故纠纷日益增多现象,联合交警部门开展骑手专项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力争源头预防矛盾纠纷产生。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45号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廿里铺人民法庭

“睦邻”调解物业纠纷  联动共促诉源治理

  物业纠纷往往具有涉案人数多、效仿性高、影响面广、风险性大的特点,妥善高效化解此类纠纷成为促进平安建设的重要一环。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廿里铺人民法庭聚焦重点领域,以群众关注度较高的物业纠纷类型为试点,不断创新升级多发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现矛盾纠纷化解从碎片治理转向集成治理、被动治理转向主动治理、突击治理转向长效治理、单向治理转向多元治理的良好效果。

  一、聚焦现状成因,用好调查研究“金钥匙”

  2023年6月,青海某物业公司将金水湖畔小区的15户业主告上了法庭,一边是业主对物业服务质量不达标、卫生保洁、安全巡逻不到位等问题不满,另一边是物业公司无法收取物业费。物业管理关乎小区业主切身利益,但物业纠纷层出不穷,成为社会治理难点、痛点、热点。为有效解决物业纠纷频发的现实困境,廿里铺法庭组织法官深入辖区内物业纠纷多发的小区,走访物业公司25家、业主2000余人次,全面调查了解辖区内57个小区的整体情况,发现物业纠纷存在涉案人数多、群体性强、效仿性高、风险性大的问题。主要特点:一是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矛盾对立尖锐,业主普遍反映物业服务存在“质价不符”的情形,以卫生环境、设施维护、安全管理、供暖不达标为由拒绝交费,而物业公司认为业主未按时交纳物业费导致服务质量下滑,拒交物业费与低质量物业服务陷入“恶性循环”。二是不少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无法通过市场竞争机制自主解约、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合理收费方式及标准等,业委会缺位导致业主相应合法权益无法行使。三是业务监管部门、社区等规范物业收费、服务监管的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诉前化解物业纠纷合力不足。针对物业纠纷数量大、标的小、矛盾集中的特点,廿里铺法庭依托审判职能,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积极探索物业纠纷源头治理的可行途径,不断延伸司法触角。

  二、凝聚解纷合力,搭建多方联调“新平台”

  依托城北区人民法院在“大联调”体系建设中的成熟经验,积极协调争取区委政法委、区城管局、区城乡建设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及相关街道办、社区居委会联动支持,推动搭建物业纠纷多元解纷平台。2023年7月12日,“睦邻”物业纠纷调解工作室在廿里铺法庭挂牌成立,党委领导、法院主推、多部门联动的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正式建立并启动运行。针对矛盾突出、影响范围大的小区物业纠纷系列案件,由区法院、区城管局、街道办事处、社区、物业公司、业主代表联合前往小区上门开展现场联席会议。通过征集、归纳业主反映的问题,由主管部门现场解答,物业公司提出整改方案,并分解任务后由各有关部门定期督促、指导、监督、验收,合力推动问题解决,切实提升小区物业服务水平,提高业主交纳物业费的积极性。

  三、做实能动司法,激发高效解纷“新活力”

  在“人民调解+诉调对接”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调解组织,特邀律师事务所、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入驻法庭,联合廿里铺镇人民政府,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工作为抓手,组织法官入驻镇政府“玉帛议事厅”“乡贤评理堂”平台,以问诊式服务,指导人民调解员依法调处纠纷、达成协议,努力让群众不出村就能体验一站式、低成本、高效率解决矛盾纠纷的司法服务。2023年9月1日,廿里铺法庭组织法官和区城管局、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及物业公司、业主代表在金水湖畔小区联合召开现场调解联席会,现场征集问题、推行形成解决方案,物业公司承诺15天内整改完成。9月15日,举行第二次联席会,法官和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一同听取业主反馈意见,检查整改情况,相关设施设备得以维护,卫生环境得以改善,业主代表对整改成果表示认同,同意交纳物业费。供暖期来临前,工作室集中攻坚供暖服务纠纷,深入多个小区召开上门协调会,通过摸排数据、现场调查、谈话物业、联系业主等多方沟通协调,人民调解员及法官现场解读《物业管理条例》、释法答疑说理、告知空置期停暖办理事宜等对案涉小区千余件供暖案件进行联调化解。供暖服务案件经调解已交纳费用226户,履行金额达866277元,达到“调解一件,化解百件”的良好效果。

  “睦邻”物业纠纷调解工作室成立以来,通过物业纠纷动态排查、针对性地开展预防调处,以点带面,逐步建立特邀调解、联合调解、司法调解多层次递进式纠纷化解机制,共登记物业纠纷案件1800余件。调解办理1000件中实际履行835件,履行金额162.64万元,带动化解涉及业主拒交欠交物业费潜在纠纷8000余起,为逐步实现基层治理从化讼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打开了良好开端,形成人民法庭助推基层社会综合治理的有益探索。

责任编辑:韩绪光